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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正式揭牌
乔元兀 王冰 记者 侯春强
日期:2020年05月20日 来源:

5月19日,吉林省抚松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在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正式揭牌,标志着抚松县“府院联动”工作翻开了崭新的一页。

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孙世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兴国,县法院常务副院长宋永辉,副院长曹亮、李雪梅,县法院政治部主任鲍振国,县法院立案庭、行政庭、执行指挥中心负责人及松江河镇政府、抚松镇政府、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交运局、县政数局等单位派员参加揭牌仪式。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林彦旭主持揭牌仪式。

罗兴国致辞中强调,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推进依法行政的有关部署要求,抚松县人民法院和抚松县人民政府积极联动,共同推进成立了“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这对推动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共同做好化解行政争议、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罗兴国强调,加强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抚松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的成立,可以形成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合力,是一种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通过建立完善源头预防、联调联动、多元化解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在行政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互信”桥梁,在依法保护人民群众权益和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方面实现“双赢”。

罗兴国强调,在今后工作中,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为依托,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实现府院同频共振,更好地发挥行政争议源头治理的前沿阵地作用、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载体作用、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的重要平台作用、服务抚松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渠道作用。今天的揭牌仪式是一个起点,各位要以揭牌仪式为契机,不忘初心再出发,牢记使命谱新篇,发挥好行政机关的组织优势和法院的专业优势,将更多行政纠纷解决在早、在小、在萌芽状态,努力提升法治抚松建设水平,扎实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一区三城”,推进“二五十百千”工程建设,加快抚松绿色转型全面振兴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孙世明在讲话中强调,今年4月1日,县政府与县法院联合召开了府院联动第一次联席会议,5月14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抚松县人民政府 抚松县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实施办法》及《抚松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工作规则》,对包括建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在内的府院联动各项工作作出部署。今天举行揭牌仪式就是府院联动机制一个具体成果的体现。

孙世明强调,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的成立,为促进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搭建了一个重要平台,在今后工作中,县法院将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着力加强对行政争议规律特点、行政执法共性问题、行政机关败诉原因等问题进行分析研判,主动与行政机关通报会商,共同研究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助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同时,通过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这个平台,更加精准把握抚松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使法院工作更加贴近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更好地服务“一区三城”建设,更好地服务抚松绿色转型全面振兴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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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迟瑞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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