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曹某经朋友介绍从铁岭某砖厂崔某处购买了2.18万元的砖,双方约定,2013年9月工程完工后,曹某一次性结清全款。却不料到期后,曹某开始以各种借口不还所欠款项。直到2017年,经崔某多次催要,曹某只偿还了2000元的欠款,剩余款项始终未还。最终,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近日,崔某向公主岭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曹某偿还多年来一直拖欠的欠款及利息。 公主岭法院送达中心干警李岩、张贺接到结案送达任务后,准备第二天前往曹某家中送达案件相关材料。却接到了原告崔某的电话,说被告曹某现在长春市南关区东天街某旅店内居住。得知曹某行踪,李岩、张贺当即整理材料,驱车前往曹某所在的旅店。 由于路途较远,到达该旅店时已是中午时分,此时曹某已经离开。送达经验丰富的李岩通过旅店老板得知曹某的儿子在此处交了一个月的费用,曹某一般晚上回到旅店。了解这一情况后,送达干警李岩、张贺决定等待曹某回来。二人遂向旅店老板说明曹某涉及一起民事纠纷,希望其能够配合法院工作,曹某回来时,打电话告知。 得到旅店老板同意后,二人又马不停蹄地送达其他案件,直到傍晚5点多,得知曹某已经返回旅店,李岩、张贺立即前往曹某住处。看着送达干警的突然出现,曹某呆立半晌,直呼法院干警太尽责,竟找到了此处的他。 最终,曹某在送达证和地址确认书上签字,案件送达成功。 自成立送达中心以来,公主岭法院送达中心干警坚持“钉钉子”精神,通过电话、邮寄、实地送达等方式,不断提高送达效率,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