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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便利盗猪肉,一时贪念被判刑
温丽娇
日期:2022年01月07日 来源:

近日,公主岭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了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牛某、郭某系某食品公司员工,工作期间利用管理漏洞和工作便利多次盗窃公司猪肉,被法院认定犯盗窃罪,二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工作便利盗猪肉,一时贪念被判刑

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8月5日至8月12日期间,被告人郭某伙同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主岭市某食品有限公司车间内,先后分多次盗窃猪肉肋排及猪肉后肘,共计10余箱,后经公主岭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定,所盗窃猪肉肋排及猪肉后肘价值人民币4018元。另查明,二被告系被公安机关依法传唤到案。案发后,二被告人家属均已代为赔偿被害单位,并取得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某、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共同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二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又因被告人郭某、牛某亲属积极赔偿失主的经济损失,取得失主谅解,酌情可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等法律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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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迟瑞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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