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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归属小常识:
全款买房与贷款买房
日期:2018年08月08日 来源:


婚前一方全款买房视为个人财产

    根据新《婚姻法》规定,一方婚前全款买的房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父母出资全款买房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相关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 名 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

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前一方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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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迟瑞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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