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预报
释法明理解心结 善意执行促和解
许京湘
日期:2022年11月30日 来源:

近日,长春市朝阳区法院执行局秉持善意执行理念,促成一起历时4年、涉多名改制企业职工利益的金融贷款纠纷达成执行和解。

张某诉某集团公司、某经贸公司金融贷款纠纷一案,原系三企业间金融贷款纠纷,判决于2003年生效,执行标的为40万元及利息,因当时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终结本次执行。2018年,张某通过资产公司购得本案债权,并申请恢复执行,朝阳区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某集团公司名下的房屋并冻结该房屋的租金。

被执行企业系区属集体企业改制,靠企业出租房屋的租金维持职工开支,故企业房屋及租金被冻结后,几十名企业职工到集体要求法院解除冻结。办案法官郑青春认为,若此时直接采取划扣措施,势必将对企业职工的生活造成影响,不利于保障民生、维护稳定。

此后,执行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一方面在不影响申请执行人债权实现的情况下解冻部分租金,为企业职工解决开支问题;另一方面将部分租金扣划至本院账户,以打消申请执行人的顾虑。在执行法官多次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阐明利害关系后,最终促成双方和解:在计算本息总额为150万元的前提下,双方达成100万元结案的和解协议,这起矛盾重重的执行案件最终得以圆满执结。

0
责任编辑:迟瑞冰
相关信息
吉 林 城 乡 网 版 权 所 有 ,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版权所有:吉林日报社(吉林日报报业集团) 投诉举报电话:0431-88600732 备案号:吉ICP备18006035号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火炬路1518号
流量统计: 技术支持:迅达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