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赉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在承办法官的倾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被告孙某和齐某因其儿子在原告殷某处借款1万元,二被告出具借据后违反约定,以各种理由推脱并未还款。原告急需用钱,向被告多次催收但均未果,遂原告将其二人诉至镇赉人民法庭,要求被告偿还借款。 立案时,承办法官从被告口中得知,夫妻二人有一残疾的孙子需要看顾,考虑到二被告的家庭特殊性,法官在征得原告被告同意后,便决定上门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被告孙某和齐某对该笔债务无异议,且愿意偿还债务,但由于孙某为他人代养羊,代养的羊中每年生育10只羊羔归羊的主人所有,10只以外的羊羔部分归孙某所有,收入不确定且时限较长。目前,夫妻俩唯一的“稳定”收入是今年种植玉米的收益,但要等到卖完玉米才能还钱,所以希望可以适当延长还款期限。 法官鉴于原告、被告的实际情况,通过应用情理法的思想疏导,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由被告孙某和齐某保证在2023年1月1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殷某欠款1万元。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