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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没想到你们8天就把问题解决了。这件事已困扰我们两家企业四年多,真是太感谢了!”安徽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经理在电话中激动地说。 今年5月,一起医药企业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公主岭市人民法院审理。原告安徽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向被告吉林省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预付货款20万元,用于购买药品。原告履行付款义务后,被告一直未予发货,在原告多次催要下,被告以公司正在被股权收购为由拖延至今,原告遂将被告诉至法院。 80后女法官杨燕云负责审理本案,具备优秀职业素养的她,非常擅长利用调解柔化性方式审理案件。在详细了解案情后,考虑到原告被告均为民营医药企业,本着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带着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开辟案件绿色通道,以最快的速度准备调解事宜。 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出行和聚集,方便当事人诉讼,承办法官通过微信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隔空”调解,根据案件事实,找准调解的突破点,反复沟通、耐心劝解,力求最大限度的保障双方企业的利益。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吉林省某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安徽某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偿付货款20万元及利息,原告对此表示同意。 至此,一起诉讼标的额20余万元的货款纠纷,从立案到结案仅8天的时间,通过办案法官的不懈努力得到了妥善化解,这是公主岭市人民法院为企业纾困解难,促进友好合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又一典型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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