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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使用信用卡,以为逾期不还也没事,殊不知在一定情形下,透支信用卡,不按期还款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信用卡诈骗。 【典型案例】 2016年8月,被告人刘某某(系某单位公务人员)办理了一张民生银行信用卡,刘某某在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透支信用卡进行个人消费。自2017年10月2日形成逾期,后经民生银行多次催缴仍不归还。截至案发,已欠银行本金86018.66元。案发后,被告人刘某某经电话传唤,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刘某某主动退还1.5万元。蛟河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刘某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法官说法】 日常生活中,很多人习惯透支信用卡,有时还会忘记还款,这种行为不仅可能影响个人征信记录、产生罚息,而且如果超过规定期限、经银行两次催收后三个月内仍未归还,在刑法上被视为恶意透支,如果故意更改银行预留电话,逃避银行催收,即使没有偿还能力,也会被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数额较大的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本案中的被告人的行为就构成了信用卡诈骗罪,最终获刑十个月。所以,法官在此提醒大家,要对自己的消费能力和还款能力有合理规划,在使用信用卡、支付宝等方式消费时,一定要及时还款,保持良好的个人信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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