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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礼物”评选活动方案
日期:2021年12月20日 来源:吉林农村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吉林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会议精神,吉林农村报社举办“吉林礼物”评选活动

一、活动目的

近年来,我省精心打造了一批“吉字号”农产品品牌。下一步,要深入实施品牌提升行动,加快发展循环农业、生态农业、绿色农业,做大做强吉林大米、吉林玉米、吉林杂粮杂豆、长白山人参、长白山黑木耳等“吉字号”优质特色农产品品牌。

《吉林农村报》创刊于1955年。作为“吉林日报农村版”,是吉林省惟一服务“三农”的专业报刊。报纸及所属新媒体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和“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为理念;以“服务三农、沟通城乡”为宗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占领农村舆论阵地,为宣传和推动吉林省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时代需要新担当,新征程要有新作为。作为党报农村版,有责任、有义务发挥沟通乡村与市场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吉林农村报》的融媒体平台与新闻媒体资源,整合吉林省优质农特产品资源,打造吉林省优质农特产品供应链和特色产品品牌,提升吉林农特产品知名度和竞争力,助推吉林乡村振兴。

二、参选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吉林省内企业研发生产或以吉林省特色农特产品为主要原料的产品。

2、生产企业近3年内经营状况、信用记录良好、社会评价较好。

3参评企业必须有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有生产资质。

(二)可选条件(具备一项即可)

(1)原产地、原生态产品:如“中国人参之乡”的抚松人参、“中国西洋参之乡”的靖宇西洋参等;

(2)地理标志产品:如“集安板栗”、“姜家店大米”等;

(3)区域公共品牌产品:如“长白山黑木耳”、“吉林玉米”等;

(4)在国家和省级农特产品评选中获奖产品:如“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等。

三、评选原则

为确保此次评选活动公正、公开、透明,活动主办方会将参选的优质农特产品在媒体和网络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评选流程

本次评选采取协会推荐,专家审定,读者参与的方式,评选结束后评选结果在吉林城乡网上进行公示。

五、其他事宜

1、此次活动是助乡村振兴,发掘更多当地有特色,品质好的农特产品,全程公益性。

2、入选产品同时入选吉林农村报社向外省推介产品,由吉林农村报社推荐参与全国知名行业展会。

3、入选产品的企业由吉林农村报社协调,在《吉林农村报》官方网站“吉林城乡网”、微信公众号、头条号、抖音号、快手号、火山号以及省内媒体和全国农民报协会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4、入选产品由吉林农村报社委托悠游优礼电子商务(吉林)有限公司进行全渠道推广销售。

六、特别提示

()当遇到以下情况时,“吉林礼物”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有权收回证书及吉林礼物称号等:

1.获奖商品侵犯了其他商品的知识产权;

2.产品所有企业在未通知“吉林礼物”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的情况下对获奖商品进行重大修改,并继续在该商品上使用获奖称号或利用其进行宣传。

()参赛者必须保证在各方面均没有违反或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专利、版权、反不正当竞争、货源标记、商号、技术秘密、生物科技等各方面,参赛者须严格遵守活动处理侵权投诉的程序。

()“吉林礼物”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对参赛者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严密的管理。有权使用参赛者的信息进行与评比活动有关的宣传活动,例如发布获奖商品信息、展览展示、出版刊物等。

()企业参加活动期间所报商品实物均不予退还,特殊商品如需退还提前注明。

(五)获奖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诚信纳税,我社实行动态管理,实时监控,对有问题的企业将及时撤回证书,并登报声明。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吉林礼物”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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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初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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