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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法院“宪法日”街头普法不畏严寒
乔元兀 侯春强
日期:2018年12月06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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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4日,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组织普法人员冒着零下6、7摄氏度的气温,到抚松镇商业街人群密集地段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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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的“宪法日”主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在活动现场,法院准备了大量的《远离非法集资、护财产安全》、《未成年人保护20条请牢记》、《扫黑除恶》、《教您怎样打官司》宣传画册、宣传单、宣传拎兜等,并陆续散发给过往行人,行人也不时地向普法人员咨询关于民间借贷、如何辨别非法集资、婚姻家暴等各类法律常识,尽管天气比较寒冷,但群众与普法人员面对面提问,普法人员一对一向群众解答,氛围十分融洽。同时,现场还树立展板一块,内容包括什么是宪法?“国家宪法日”的由来?“国家宪法日”设立的重大意义?“贯彻十九大,开启法治中国新时代”等五大方面图文解析,直观地向人们解读了依法治国就是依宪治国的重大意义,做到宣传覆盖面有广度,教育引导群众有深度,切实达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活动当天,先后向过往行人散发宣传册(单)100余份,现场解答涉法提问3条。通过国家“宪法日”街头普法宣传活动,也是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目标任务一项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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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迟瑞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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