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预报
首页
吉林抚松法院 使用信用惩戒让老赖“回头”
乔元兀 陈丙祥 记者 侯春强
日期:2020年01月20日 来源:

近日,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接到一个令人高兴的电话,原来是两年前曾被执行的一位潘某要主动偿还欠款,潘某称:因为自己被纳入失信名单后,现在无法乘坐飞机,身在南方的他,连亲人去世都没有赶回来。

这个案件要追溯到2015年10月,作为承包工程的包工头的潘某,购买申请执行人崔某的苯板、水泥等建筑材料,货款6.3万元一分钱也没有给申请执行人崔某。2016年11月,抚松法院依法扣划潘某潘某银行存款1.5万元。此后,经法院调查,潘某名下财产无可供执行,常年在外地打工,不主动向法院报告财产,逃避执行,执行案件一时没有进展,法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限制潘某高消费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潘某在亲身体验信用惩戒带来的诸多不便后,终于决定不在老赖这条路上继续徘徊。于是,潘某委托亲属来到法院,主动偿还剩余4.7万元,并取得申请执行人崔某的谅解,案件执行完毕。

人民法院实施限制高消费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制度以来,让越来越多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进一步加大了执行力度,推动了全社会信用机制建设。

0
责任编辑:迟瑞冰
相关信息
吉 林 城 乡 网 版 权 所 有 ,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版权所有:吉林日报社(吉林日报报业集团) 投诉举报电话:0431-88600732 备案号:吉ICP备18006035号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火炬路1518号
流量统计: 技术支持:迅达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