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带来的隐患,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采用远程视频开庭方式审理案件。 柳河县男子刘某向辽源市的朱女士借款80万元,按照双方约定的还款日期刘某并没有归还欠款,朱女士便向法院提起诉讼和申请执行后,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解决了欠款事宜,但刘某对本案的1万余元执行费用存在质疑,便向通化中院递交复议申请。 因受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当事人无法到庭应诉,通化中院承办法官积极保障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当事人双方同意通过远程视频开庭方式审理。 2月17日,在通化中院互联网法庭内,承包法官对本起执行异议案件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之间足不出户“隔空”对话,法官通过信息科技手段在线审理刘某执行异议案件。 通化中院坚持在做好防控疫情的同时,以最方便快捷的方式便民利民,既保证了诉讼案件的及时有效判决,也保证了不发生人员集聚和接触,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