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党对城乡基层治理工作的全面领导,靖宇县聚焦“四个坚持”,助推城乡基层治理工作高点起步、顺势开局。 坚持顶层设计,建立统一领导体制机制。成立由县委主要领导担任主任的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下设在县委组织部,组建了乡镇管理体制改革、简政放权、网格治理、物业治理、民生服务5个专项工作组,形成委员会抓统筹谋划、办公室抓组织协调、专项工作组抓督促落实、相关部门发挥职能作用的工作格局。同时,在县委组织部增设组织五科,承担县委基层治理办公室日常工作,核定编制2名,配齐了干部,强化了工作力量。 坚持统揽统筹,建立规范有序运行机制。召开县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办公室第一次会议,印发《中共靖宇县委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3个<工作规则>的通知》《中共靖宇县委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委员会关于成立5个专项工作组的通知》,明确委员会及办公室、各专项工作组职责任务,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工作推进制度、情况报告制度等运行机制,确保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及各专项工作组规范高效运转。 坚持明确目标,细化分解重点工作任务。制定下发了《中共靖宇县委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委员会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梳理形成5个方面24项重点任务,细化推进措施63条,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联合各专项工作组研究制定了5个专项工作组《三年工作计划》,将各项重点工作逐项领派到单位、到人头,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步步有回音。实行“月调度、季报告、年总评”机制,定期调度各专项工作组进展情况,查找存在问题,及时纠偏整改。委员会办公室人员组成督查组,通过工作调度、现场调研、会商研判、提醒通报等方式,对城乡基层治理重点任务进行督促落实。 坚持压力传导,推动主体责任落细落实。明确县委书记是城乡基层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常委组织部长履行主要责任人职责,各乡镇党委书记、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书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把城乡基层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综合考评,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纳入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加快形成联动推进基层治理的工作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