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人民法院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上出实招、求实效、动真格,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蛟河法院把为被害人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作为审理刑事案件的初心和使命,全面加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坚持办案人、庭长、主管院长三级调解工作机制,案件必须穷尽调解措施,否则不允许下判。为了寻找案件调解工作的突破口,办案法官往返于城乡之间,往返于单位和个人之间,往返于被害人和被告人的亲属之间已成为常态,很多案件少则三五次调解,多则十余次调解。 近三年,蛟河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调解率始终高于93%。截至2020年11月30日,受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44件,调解43件,调解率为97.7%,创历史新高,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278.7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