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但是总有那么一些人,以朋友的名头借钱,可到了还钱的时候,却不知踪影。 2018年,周某在苏某处借了3000元钱,因为周某年纪较小,苏某一直把周某当做自己的小兄弟。借钱后,周某一直不提还钱的事,苏某索要时,周某也一直推脱,一天拖一天,直到2020年,这3000元的欠款也没还。 苏某将周某起诉至蛟河市人民法院,双方达成和解,并约定了还款日期。但是到了还款那天,周某仍然没有偿还欠款,还玩起了失踪,不接电话。苏某不得已只能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周某仍旧没有露面。蛟河法院的执行干警多次去周某家里,也没找到人。后经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执行干警联系上了周某的母亲,并对周某的母亲说明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后果,表示现在已经对周某下达了限制消费令,若周某仍然不偿还欠款,下一步会将周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大屏幕上进行公示,因为3000元钱导致这样的后果,其中的利害关系希望周某的母亲能转达给周某。 就在执行干警和周某母亲联系的第二天,周某就主动联系了苏某,偿还了全部欠款。苏某向执行局递交了结案申请,本案执结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