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预报
蛟河法院:审结一起信用卡诈骗案
刘晶茹 张根生
日期:2020年11月12日 来源:

近日,蛟河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信用卡诈骗案件,被告人王某,是一名公职人员,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罚款人民币2万元。

蛟河法院:审结一起信用卡诈骗案

2016年8月,被告人王某办理了一张银行信用卡,在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透支信用卡进行个人消费。自2017年10月2日形成逾期,后经银行多次催缴仍不归还。截至案发,已欠银行本金86018.66元。案发后,被告人王某经电话传唤,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主动退还1.5万元。

蛟河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判处被告人王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0
责任编辑:迟瑞冰
相关信息
吉 林 城 乡 网 版 权 所 有 ,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版权所有:吉林日报社(吉林日报报业集团) 投诉举报电话:0431-88600732 备案号:吉ICP备18006035号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火炬路1518号
流量统计: 技术支持:迅达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