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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大安市人民法院共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2991件,执行财产保全案件58件,保全率仅为2%,严重影响了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今年,大安法院将如何提升保全率纳入到了工作的重要议程,对如何提高财产保全率和细化网络查控被申请人的财产作出明确、细致的规定, 采取了以下五项主要措施。 宣传引导。由执行局拟定关于通过网络查控采取财产保全的相关宣传材料进行张贴,便于当事人了解通过网络申请财产保全的积极意义。 积极立案。要求有财产保全内容的案件,在立案、审理阶段,必须立执行财产保全案件,对于未立执行财产保全的案件,在案件归档评查时不予通过。 规范流程。明确申请网络查控被申请人财产的法律依据,制作在执行系统中通过网络查控被申请人财产的具体操作流程,规范提供担保和查询到财产后如何执行的实施细则,再次重申依法按照实际保全到的财产数额收取财产保全费,未保全到财产的将财产保全费予以全部退还。 多管齐下。向本辖区内的司法局、全部律师事务所和金融机构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司法局在普法宣传时宣传申请财产保全通过网络查控被申请人财产的相关知识;建议律师在向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时帮助当事人积极申请网络查控;建议金融机构在向违约还款人主张权利时积极申请网络查控。 实时调度。将各部门办理的执保案件数量纳入每日调度数据统计表中,对落后或数量少的部门及时予以督办。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大安法院的保全案件数明显提高,特别是通过网络查控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案件数占比较高。根据数据统计,截至10月31日,今年大安法院共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2126件,执行保全案件593件,执行保全率为28%,较2019年同期相比提升了26个百分点。 事实表明,采取上述措施既提升了调解率,又提升了执行到位率,且得到了辖区内合法当事人、律师和金融机构的普遍欢迎和高度评价,较好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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