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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前,被告李某从原告王某处进水果,欠款2371元,并出具欠据,原告多次索要未果,无奈起诉至法院。庭长接待当事人后,了解到原告一个人生活,并且听力还不太方便 ,此案标的虽小,但是处理不好可能对当事人的情绪影响较大,于是立即指示大岗子法庭调解员尽量调解解决此案,将双方矛盾化解至最低,并解决当事人的问题。 大岗子现任调解员有多年的村委会和镇政府工作经验,对邻里纠纷有一定见解,于是调解员立即联系被告,询问此事,并与被告陈述利害关系,说明原告情况,认真劝说。被告当即承认,并表示同意调解,月末开工资就可以给钱。 9月13日这一天,被告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全部欠款转给了书记员,委托法庭将此欠款付给原告,原告于9月16日来法庭收到欠款后,脸上露出了微笑,立即签署撤诉申请书,给调解员出具相应材料,最终此案调解成功,大岗子法庭也成功减少了一个诉讼案件,加强了办案质效。 看到法庭的办案效率后,原告又拿出两张欠条,也是以前别人从他这儿进货欠的款。大岗子法庭告诉其准备齐材料后,法庭会立即对案件进行受理。这充分显示了当事人对法庭的信任,对法庭办案效率的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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