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预防和惩戒职务违法犯罪,提高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目的,近日,桦甸市大勃吉林场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学习会上,支部副书记为干部职工系统全面解读了该法的适用对象、处分法种类及适用范围和适用情形等内容。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第三款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相关条例进行了重点释义解读,提醒告诫干部职工要全面学习把握具体规定,增强法律意识,正确行使公职人员公权力,做到心存戒尺知敬畏,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做懂法守规矩的林业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