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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船上岛解纠纷,分期偿还巧结案
日期:2020年08月07日 来源:大安市人民法院太山人民法庭

5月19日,大安法院太山法庭法官乘船前往月亮湖内鸭雁岗岛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连某于2019年4月在大安市月亮泡镇某农资商店赊购106140.00元化肥,后农资商店业主陈某多次向连某索要化肥款未果,遂到太山法庭起诉。

经了解,鸭雁岗是月亮湖水库中最大的岛屿,连某在鸭雁岗上种地,出行都需要乘船。考虑到连某在岛上出行不便,庭长曲景春要求办案法官在送达开庭传票的同时尽量做双方和解工作,争取一次性解决矛盾。

乘船上岛解纠纷,分期偿还巧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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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法官从月亮湖水库码头乘快艇近半个小时到达鸭雁岗见到了连某,在连某认可欠款但需要秋后卖粮才能有钱还款的情况下,办案法官向连某就相关法律法规做了详细讲解,同时又动员陈某对相关利息做出一定让步,并提出分期偿还的解决方案,经过办案法官的不懈努力,最终该案以调解方式得到解决,双方当事人都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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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迟瑞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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