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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抚松法院
八旬老人床前的温暖执行
乔元兀 记者 侯春强
日期:2020年05月27日 来源:

近日,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刘增亮法官根据当事人年老体弱等特殊情况,亲自和书记员韩钰上门为八旬申请人王某兰办理遗产执行授权委托手续,通过个把小时的耐心工作,一切法律手续履行完毕后,受到老人及亲属的点赞。

针对申请执行人王某兰老人价值12万元左右的房子遗产分割问题上,仨子女闹得不可开交,这事儿后来经过法院调处当中,仨子女中的被执行人韩某愿意要老人这栋房子,但有一个前提就是他需要拿出三分二的资金即8.1万元作为老人的遗产中的份额分给另外两兄妹,这房子才能完全归他所有。然而,当法律手续履行完毕后,韩某也顺利地住到了这栋房子里,但是韩某却迟迟未按事前约定履行法律出资义务,经多次协商讨要未果的情况下,一气之下老人只好又和其他子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了被执行人韩某,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并要求韩某限期履行,同时向其开展释法明理工作,教育韩某要多理解和孝顺父母,很快韩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将全部案款交到法院。考虑到申请人王某兰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刘法官主动上门为老人办理授权委托手续,就是为了方便快捷地把执行款交到老人手里。“给法院添麻这么多烦,真的太谢谢你们了……”这是执行法官在老人家中办完了各项执行手续后,老人拉着法官的手连连道谢时的情景。

今年以来,抚松法院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不断优化司法便民利民新举措,通过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完善设立的“律师调解工作室”、“人民调解工作室”、“金融纠纷调解工作室”、“府院联动工作室”及在基层4个法庭又分别建立“法官说法工作点”、“法官便民联系点”等矛盾调解室(点),在不断扩展司法服务网络体系的同时,实现了司法服务延伸到群众家门口,延伸到群众跟前儿。切实把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同开展便民、利民、惠民司法服务作为法院工作的中心工作。“宁可法官多跑道,少让百姓有埋怨”,特别针对象文中这位高龄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一样,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到基层法庭联系点,再到承办联系法官,形成三位一体的便民司法框架体系。

据悉,抚松法院各类司法调解工作室和联系点主要针对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为来访群众或来电群众进行法律解疑释惑、诉讼咨询、诉前引导等服务,帮助群众现场办理立案、送达、调解、巡回审理等诉讼事项,引导来访群众通过人民调解组织解决争议,审查并办理相关司法确认移送文书,并及时反馈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建议意见,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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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迟瑞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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