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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一中心”“三室”多元化调解机制
乔元兀 记者 侯春强
日期:2020年05月21日 来源:

5月20日,在抚松县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根据现实需要于今天挂上了“抚松县人民法院律师调解工作室”、“抚松县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和“抚松县人民法院金融纠纷调解工作室”3块牌子。此举为抚松法院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工作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县司法局、县法院相关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挂牌仪式。

据了解,抚松法院“一中心”“三室”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和运行,可使广大涉案当事人在立案前参与调解,大大节省化解纠纷诉讼成本,在依法化解大批矛盾纠纷的同时,相当于每年又为抚松法院配置了至少2名“员额法官”,诉讼工作成本及司法服务便民利民优势凸显。就在前不久,兴隆乡某村6名农民工向村委会讨薪及松江河镇某社区16名拆迁户讨要补偿款两件大案子就是通过法院诉调中心及“府院联动”等多元化解机制及时有效得以解决,此事在《中国审判》及《今日头条》等省级以上多家媒体报道,在社会上引起较好的反响。

探索实践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是抚松法院多年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新审判改革必由之路。自2018年11月,抚松法院诉调对接中以成立以来,累计导出案件1287件,调解成功957件,调解率75%,涉及标的额20余万元,其中包括法官、司法调解律师团队在内每调处一起案件,达成调解协议平均时间仅为3至4.5个小时,其司法便民效率大大提升。“以前打个官司少则要等十天半拉月的,有时一次判不了还要再等上一段时间,让人着急又头疼,现在真的不一样了,法院实行了诉前调解便民利民新举措不仅节约时间,其想要的结果也令人满意……”今年在法院诉调中心接受过经济纠纷调解成功的兴隆乡松江村刘某某说。

抚松县人民法院建立多元化解调处工作室,此举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惠民等系列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学习借鉴“枫桥经验”和创新人民调解工作的大胆实践。本着“节约司法成本,便民专业高效、公平公开公正”的司法服务目标,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解决在前沿,预防在根源,为法院审判减压,为服务群众增效,用务实高效的司法惠民作风,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强法院管理及法院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和谐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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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迟瑞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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