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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高效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从立案到履行完毕仅用10天,促成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并当场履行,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生动诠释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林区基层的落地实践。 2023年,被告孙某因临时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刘某借款5万元,双方口头约定短期内归还。刘某基于邻里信任当日交付现金。但此后经多次催要,孙某始终未还款,刘某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迅速研判,此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双方无根本性矛盾,具备调解基础。为减轻群众诉累、实质化解纠纷,法官坚持“调解优先、能调则调”原则,主动开展“背对背+面对面”调解。 一方面,向孙某释明《民法典》关于民间借贷的相关规定,指出其违约行为不仅需承担法律责任,还可能影响个人征信;另一方面,引导刘某理解对方实际困难,建议给予合理履行期限。经过耐心沟通,双方互谅互让,孙某承诺10日内一次性偿还本金5万元,刘某主动放弃利息主张。 协议签订当日,孙某即履行全部还款义务,双方握手言和,并对法院高效、温情的处理方式表示感谢。 该案虽标的不大,却是群众“急难愁盼”的真实写照。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始终秉持“小案不小办”理念,将每一起民生“小案”作为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大考场”,通过快调快审、释法明理、督促履行等举措,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初审:郭小宇 复审:韩铁英 终审:曹梦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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