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名称:大安市宋家庄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不慎丢失,法人章编码:2208821215068,声明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
因权利人原来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申请补发证书,经初步审定,不动产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补发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予以遗失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不动产中心将补发不动产权证,注销原证。
土地权利人:肇兴志
土地座落:辉南县楼街乡楼街村楼街社
土地证号:辉集用1992第34205号
证书种类:(集体土地使用证)
使用权类型:批准拨用宅基地
使用权面积:270平方米
联系地址: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42557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林哲镐,坐落: 辉南县楼街乡龙光村新兴屯,建筑面积:105.7平方米,用途: 住宅,吉房权证辉楼字第6-7-5号。林琳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陈玉生,坐落: 辉南县楼街乡义隆村义隆社,建筑面积:98.9平方米,用途: 住宅,吉房权证辉楼字第16-1-34号。陈艳波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张志金,坐落:辉南县楼街乡长兴村井家街社,面积:50.1平方米,用途:住宅,房屋所有权证辉楼字第12-9-16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予以遗失公告,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补发不动产权证书。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孟祥臣、张志兰,坐落:辉南镇胜利街林苑小区C2号楼2单元404室,建筑面积:67.08平方米,用途:住宅,结构:砖混,不动产权证编号:吉(2020)辉南县不动产权第202878号。配偶张志兰继承该房屋,其他子女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孙宝有,坐落:辉南镇城关一社,建筑面积:54.88平方米,用途:住宅,结构:砖木,房屋所有权证编号:房权证辉南字第000200435号。子女孙国继承该房屋,其他子女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孙宝有,坐落:辉南镇城关一社,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用途:住宅,结构:砖木,房屋所有权证编号:房权证辉南字第000200434号。子女孙国继承该房屋,其他子女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证及不动产证遗失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吴守志,房屋坐落:团林镇兴安村辛家街屯,建筑面积:76平方米,用途:住宅,结构:土草,房栋号:6-25-25。不动产所有权人:吴守智,土地使用权面积:270平方米,建筑面积:72.32平方米,土地档案号:第1104432号。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予以遗失公告,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补发不动产权证书。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 -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甄立伟,房屋坐落:团林镇兴安村,建筑面积:105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栋号:第6-85-91号,土地证号:991008号。该房屋由甄磊继承,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公告
在履行征收工作过程中,有下列房屋登记所有权人的房屋由相应买受人携带房屋产权证及房屋买卖协议来办理征收补偿事宜。为了保证房屋登记所有权人的利益不受侵害,现通知下列房屋登记所有权人来我中心协助无争议买受人办理征收补偿事宜;如有争议请在20日内提出,如未在通知时间内提出异议,我中心将视下列房屋登记所有权人对其房屋买卖事宜无异议,将与买受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产权证姓名:毛淑杰(郭春艳),产权证号:21390号,房屋原地址:富强街八委一组。签署协议人:郭春艳。特此公告
辉南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周德海,坐落:辉南县杉松岗镇保安堡村小安山堡屯 ,面积:119平方米,用途:住宅,房屋所有权证号:无,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杉松岗镇综合服务中心已出具无房产档案证明。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予以遗失公告,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补发不动产权证书。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东丰县宏达二期8号楼入住名单(补录)
经辽源市宏达建筑开发有限公司和宏达小区业主委员会共同确认宏达二期小区高层购楼者入户名单如下:
8号楼807室,张宝萍,建筑面积102.28平方米。
以上宏达二期8号楼购楼者张宝萍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对以上住户进行公开公示,在法定期限内未有人提出异议,将进行商品房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东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东丰县政务大厅一楼)。特此公示。
联系人:张金发联系电话:0437-6200021
东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