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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德惠市人民法院城区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引发的健康权纠纷。在法官李兆义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当场签订调解协议并即时履行全部给付义务,最终握手言和,实现案结事了。 该案源于半年前的一起交通事故。2025年6月30日,马某驾驶电动车与邰某驾驶的翻斗车发生碰撞。车主代某到场后与马某言语不和,双方发生争执,马某将代某推倒致其受伤。公安机关依法对马某作出行政处罚,代某因治疗伤情共支出各项费用一万两千余元。因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代某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李兆义迅速查阅卷宗、梳理案情,并调取公安阶段材料。考虑到代某尚处康复期,诉讼程序可能加重其身心负担,且判决未必能真正化解矛盾,李兆义决定优先以调解方式处理此案。 调解过程中,李兆义耐心听取双方意见:代某主张其因受伤承受了身体痛苦与经济损失;马某则认为事故中对方亦有过错,且伤情并不严重。法官并未急于定论,而是先引导当事人充分表达诉求、释放情绪,继而立足案情与法理,帮助双方厘清责任、换位思考。经过多轮“背对背”沟通与“面对面”协商,双方对立情绪逐渐缓和,最终就赔偿金额和支付方式达成一致。 协议签订后,马某当场通过微信向代某支付赔偿款8600元,并诚恳致歉。代某接受道歉,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 德惠法院城区法庭始终秉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调解贯穿审判全过程,致力减轻群众诉累,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下一步,城区法庭将继续贯彻“以和为贵”的调解思路,不断提升纠纷化解实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温情。 初审:张立蕴 复审:韩铁英 终审:曹梦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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