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不用开庭就能把问题解决,既省时又省力,太感谢法官了!” 近日,辉南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停运损失纠纷,通过先行调解机制,快速促成双方和解,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了司法高效与温度。 案情回顾 一辆出租车与私家车发生碰撞后,交警部门认定私家车全责。出租车送到维修厂进行维修,出租车车主认为停运期间无法营运,损失理应全额赔偿;私家车方则对赔偿标准和数额心存疑虑,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出租车车主最终向朝阳人民法庭提请诉讼。 调解过程 “这类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若直接进入诉讼程序,不仅耗时较长,还可能加剧双方矛盾。”案件受理后,朝阳法庭法官仔细研判案情,当即决定启动先行调解程序。调解室内,法官与调解员并未急于下定论,而是先耐心倾听双方诉求,从法律条文到实际案例,细致解读法律中关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的相关规定,明确停运损失属于合理赔偿范围。 法官从情理角度出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一边向出租车车主说明损失计算的合理范畴,建议理性主张权利;一边向私家车方分析拒不赔偿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鼓励积极承担责任。 经过多轮沟通,私家车方最终理解了停运损失的合理性,主动提出全额赔偿;出租车车主也体谅对方的经济压力,自愿降低了部分索赔数额。双方当场签订和解协议,私家车方即时履行了赔偿义务,当事人握手言和的场景,成为法庭内最温暖的画面。 此次纠纷的圆满解决,是辉南县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实践。辉南县人民法院不断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将先行调解贯穿案件受理全过程,用更高效、更贴心的司法服务,为百姓的幸福生活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注入法治力量。 初审:张立蕴 复审:韩铁英 终审:曹梦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