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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服务零距离 抚松法庭入村调解化干戈
乔元兀
日期:2025年07月22日 来源:吉林城乡网

为充分发挥“巡回审判+普法宣传”职能作用,降低群众诉讼成本,增强群众对法律的直观理解,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将司法服务延伸到群众身边。近日,抚松县人民法院抚松法庭将法庭“搬”进某村委会,就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开展巡回审判。

1982年,高某某在抚松县某村自行修建房产一处。1995年该村爆发洪灾,将该房产冲毁,现仅留有房产的部分地基石印记。1983年、2017年,相关政府机关分别绘制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图和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鱼鳞图,均显示高某某修建房产位置系某村集体土地。现因双方对该处土地权属问题发生争议,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某村村委会遂将高某某诉至法院。

为充分了解案情、全面掌握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承办法院前往涉案地点进行现场勘查,详细了解情况。

考虑到该案系涉及土地权属纠纷问题,在农村地区具有较为典型的普法意义,且在多次调解、沟通无果的情形下,更换当事人较为熟悉的场景,体现出亲民性,更有利于化解矛盾。承办法官遂决定通过巡回审判方式,将法庭“搬”到村委会,在当事人的家门口解决纷争。

通过详细了解双方当事人的诉求、证据的分析等,承办法官细致梳理了争议焦点,并向双方充分释法明理。在看到双方产生和解意向后,立即加大调解力度,促成和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

意见,并现场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某村村委会撤回了该案的起诉。就此,一场剑拔弩张的纷争化解于无形。

从崎岖山路到法治坦途,便民法庭的车轮奔行不辍。每一次庄严的法槌在乡村院落敲响,每一次贴心的普法声音在乡野大地回荡,都是司法为民最生动的注脚。未来,抚松法庭将继续坚持“法官多跑腿、群众少受累”的司法理念,让法治甘霖浸润每一寸乡土。车轮滚滚向前,碾过蜿蜒、驶过泥泞,将法治信仰的阳光照进千家万户。    

初审:侯春强

复审:韩铁英

终审:曹梦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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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侯春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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