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两根垄就是我家的,去年在这分界的树桩子还在这呢,你咋就不认呢” “胡扯,树桩子早被牛踩歪了,我种了十年了都是在这,没占你家的地!” 近日,敦化林区基层法院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组织党员干警深入基层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将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成功调解一起田地使用权纠纷案例。 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因田地使用权归属问题长期存在争议,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矛盾逐渐激化。原告认为被告侵占其合法享有的田地使用权,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高度重视,仔细查阅卷宗材料,并多次前往争议田地实地勘查,向林场工作人员及村民了解情况,全面掌握纠纷根源。 为彻底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从法、理、情多角度出发,一方面向双方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权利义务;另一方面结合农村风俗和邻里关系,引导双方互谅互让、换位思考。经过数小时耐心细致的沟通协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同意归还部分争议田地使用权,并补偿原告一定经济损失;原告亦表示谅解,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土地是农民的生存之本,田地纠纷关乎群众切身利益。近年来,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探索多元解纷机制,通过巡回审判、普法宣传等方式,推动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下一步,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 司法为民”理念,以高效专业的审判调解工作定分止争,为构建和谐美丽乡村贡献司法力量。 初审:张立蕴 复审:韩铁英 终审:曹梦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