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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法院露水河法庭高效办案,群众满意获锦旗
乔元兀 于东方 记者 侯春强
日期:2023年05月24日 来源:

“金杯银杯不如群众的口碑”……5月22日,原告李某将一面写有“公正审判解民忧、人民法院为人民”字样的锦旗送到了抚松县人民法院露水河法庭,以此感谢法官高效办案,维护公平正义。

四月的一天,原告李某来到露水河法庭诉讼服务窗口,向工作人员讲诉他三年前陆陆续续借给家住露水河镇的朋友彭某将近60余万元钱,至今对方连本带息也没还他一分!人也不见了踪影!无奈之下他想借助法律讨回这笔钱。

当得知原告的遭遇后,法庭窗口工作人员立即向庭长王贤臣作了汇报。在得到庭长准许立案的指令后,诉讼服务工作人员认真指导李某立案,并于当天将他的案子分到了具体承办法官手中。承办法官收到案子后当即开展送达工作。可是,在送达工作中却得知被告人彭某目前并不在露水河居住,去向也不明!对此,法庭迅速采取公告送达措施。在经过公告期满后,第一时间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法官当庭宣判被告彭某依法返还原告李某本金及利息共计60.9万元。

近年来,抚松县人民法院露水河法庭认真落实立案登记制度,坚持“能立就立、快立快审”的原则,安排专人当天立案,当天分案,确保案件高效运转,践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和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基层诉讼服务体系,用精确的法律尺度和民生情怀打通司法便民利民最后一公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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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迟瑞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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