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以恶小而为之,
同样,偷盗是违法行为。
千万别以为偷小钱就不犯法!
2019年9月上旬,被告人王某利用担任某酒店服务生之便,趁无人之机,在其酒店的三楼员工换衣间,将被害人杨某放在衣柜内的拎包中的200元现金盗走。同月下旬,又将被害人刘某放在衣柜内牛仔裤兜里的50元现金盗走。10月上旬,将被害人苏某羽绒服兜里的100元现金盗走。
蛟河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