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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350元,判刑又罚款!值得吗?
刘晶茹 魏源
日期:2020年12月17日 来源:

勿以恶小而为之,

同样,偷盗是违法行为。

千万别以为偷小钱就不犯法!

盗窃350元,判刑又罚款!值得吗?

2019年9月上旬,被告人王某利用担任某酒店服务生之便,趁无人之机,在其酒店的三楼员工换衣间,将被害人杨某放在衣柜内的拎包中的200元现金盗走。同月下旬,又将被害人刘某放在衣柜内牛仔裤兜里的50元现金盗走。10月上旬,将被害人苏某羽绒服兜里的100元现金盗走。

蛟河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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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迟瑞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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