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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法院:执结一起人格权纠纷案
娄建功 张鑫
日期:2020年12月16日 来源:

近日,蛟河法院执结一起人格权纠纷案,双方当事人都非常满意,真正做到了执结一案、稳定一方,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李某与王某因人格权纠纷案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王某一直拒不执行,其名下除了农村的一座平房以外再无其他财产,执行法官将此房屋进行了查封评估处理。

在拍卖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该房屋涉及动迁,为防止被执行人利益受损,执行法官及时将此情况告知被执行人王某,并通知王某尽快筹集执行案款,避免因房屋拍卖造成损失。王某得知消息后,立即筹集执行案款并主动交到法院,执行法官解除了房屋查封,停止了拍卖。

王某在缴纳执行款时,向执行法官承认了错误,自己这么不负责任,而法官还这么为自己着想,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惭愧。

蛟河法院:执结一起人格权纠纷案

近年来,蛟河法院执行干警通过强化组织领导、狠抓机制建设和措施运用,把柔性灵活执法、依法加大执行强制措施力度作为执行工作的突破口,多措并举、刚柔结合,稳步推进执行工作,切实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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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迟瑞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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