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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吉林市中心支行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吉林市分行联合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
作者 王多多 记者 侯春强
日期:2020年09月25日 来源:



为进一步普及公众反洗钱知识及反洗钱意识,深入践行社会责任,9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吉林市中心支行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吉林市分行联合开展了反洗钱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走进鼎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人民银行与邮储银行工作人员走进企业员工身边,现场向他们讲解了反洗钱知识、非法集资、扫黑除恶、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相关常识,提示洗钱风险,对当前“套路贷” 等花样诱贷乱象、电信网络诈骗、虚假金融广告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多渠道、多层次、多样式、有针对性地进行风险提示和普及教育。

宣传现场共发放传单约1000张,有效提高了公众识别和防范金融风险能力,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提升其金融素养和风险责任意识,保护其免受违法违规金融活动侵害,引导消费者和投资者理性选择、正确使用金融产品和服务,让金融的发展更好地满足江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反洗钱工作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中国人民银行吉林市中心支行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吉林市分行将严格按照要求,切实履行好反洗钱的法定义务,维护国家的经济金融安全。

金融安全小提示:

一、不要出租出借身份证件

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不法分子可能借用你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不知不觉就会成为他人洗钱、恐怖融资、金融诈骗的替罪羊。因此,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给他人。

二、不要出租出借银行账户

金融账户、银行卡和网银令牌不仅是您进行金融交易的工具,也是国家进行反洗钱资金监测和经济犯罪案件调查的重要途径,不法分子可能利用您开通的银行账户,以您的良好声誉作为掩护进行洗钱犯罪活动。因此,对于我们每一个人而言,不出租出借账户是对自身的保护,也是守法公民应尽的义务。

三、买卖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是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重点打击与电信诈骗密切关联的买卖银行卡、提供犯罪工具、传授犯罪方法等灰色产业链。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假冒他人身份或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将报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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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迟瑞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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