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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镇赉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迅速调解了一起涉案金额达50余万元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案情介绍: 因生产流动资金不足,李某、刘某先后向李某某、侯某借款50余万元并与其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到期后,李某某、侯某多次索要,但因资金问题李某、刘某没有偿还,于是李某某、侯某拟向镇赉法院起诉,要求李某、刘某偿还借款50余万元。 窗口接待人员在征得李某某、侯某同意后,将此案导入诉前调解。诉前调解员充分了解了案件具体情况以及双方争议的焦点,按照诉前调解流程,说理释法,求同存异,积极寻求解决方案。最终,在调解员的主持调解下,李某、刘某表示自愿履行还款义务,但由于李某、刘某确实无现金偿还能力,经调解协商,李某某、侯某同意被告以房屋作为抵押偿还借款。 当天,双方便达成以物抵债协议,并交付了抵债房屋。至此,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在诉前调解员快速反应、及时调处下迅速化解。 这起诉前调解案件仅仅是镇赉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一个缩影。近年来,镇赉法院立足便民利民,采取多措并举的方式,不断推进诉调对接工作。诉讼服务中心积极抓住诉前环节,在立案阶段主动作为,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非诉渠道解决矛盾纠纷,将大量纠纷高效、快捷化解在诉前,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升了诉讼服务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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