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1日上午,抚松林区基层法院首次通过“内网cocall”开庭审理了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销售伪劣产品刑事案件,控辩双方通过内网cocall平台参与庭审活动。抚松林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祖贵任审判长,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树庆出庭支持公诉。 被告人张某于2016年12月至2019年12月间,在未取得食品销售许可的情况下,从网上购买未经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的保健品(无糖秘方、龙神降糖平、唐肽等),通过微信等方式,向他人介绍、销售。被告人张某明知是有毒有害食品,帮助其打包、运送,被告人佟某某、王某甲、王某乙为获取利益,明知是有毒有害的食品,从张某某处购买,并向他人介绍、销售。本案被害人达50余人,所幸无被害人身体受到损伤。 为了积极配合国家的防疫政策,切实减少人员流动带来的风险隐患,又为了保障案件能顺利开庭,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抚松林区基层法院通过cocall专线,采用互联网开庭+线下开庭的方式审理了该案件。羁押在看守所的被告人利用cocall专线,四名取保候审被告人在法院法庭直接面对,进行异地审理。在向当事人释明网上开庭流程后,庭审依法进行。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后,庭审圆满结束,真正做到了“隔空”庭审与“面对面”庭审毫无二致。 该案的成功办理,在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运用“cocall网络庭审”,切实做到审判工作不缺位,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市场经济秩序,护航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