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江源林区基层法院依法审理并成功调解一起情侣间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坚持法理与情理相融,既明晰法律权责,又兼顾当事人情感与实际情况,高效化解双方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王某与李某曾系男女朋友关系,二人一同在外务工的一年多时间里,因李某暂未找到工作,期间双方共同生活、日常花销均由王某一人承担。为明确相关费用承担事宜,李某自愿向王某出具一张一万元的欠据,确认欠款事实。后双方感情破裂分手,王某多次向李某催要该笔欠款,可李某始终拖延未予偿还,无奈之下,王某将李某诉至江源林区基层法院,请求判令李某偿还一万元欠款。 庭审过程中,被告李某辩称,双方恋爱期间相互转账属于情侣间正常往来,自己也曾向王某转过多笔款项,案涉款项并非借款;同时主张案涉欠据是在王某执意要求下被迫签订,双方不存在真实借贷关系。对于李某的说法,原告王某不予认可,并表示李某虽向自己转过数千元款项,但该笔款项并非用于个人花销,大多存放于微信账户中,李某日常通过亲密付功能直接使用,且李某当时处于无业状态,并无充足经济能力大额转账。 查清案件全部事实后,承办法官首先围绕欠据的法律效力向李某开展释法明理,明确告知其在不存在胁迫、强制等法定无效情形下,自愿签署欠据即视为对自身债务的真实认可,依法应承担相应还款责任。经过法官耐心普法,李某最终认可案涉欠据的法律效力。 考虑到双方曾有情侣关系,且结合李某当前实际经济状况,为最大程度化解矛盾、减少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秉持柔性司法理念,组织双方开展细致耐心的调解工作,从法律规定、人情事理、实际履行能力等多方面沟通疏导。最终,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李某自2026年4月起,每月偿还王某1000元,直至案涉一万元欠款全部清偿完毕。至此,这起情侣间借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此案的妥善处理,既彰显了司法的严谨公正,又体现了法院司法为民、温情办案的工作理念,也提醒广大群众,恋爱期间的经济往来需明晰权责,妥善留存相关凭证,避免日后引发纠纷。 初审:郭小宇 复审:韩铁英 终审:曹梦南 |
技术支持:迅达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