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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开展决胜2020污染防治攻坚生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
记者 侯春强
日期:2020年08月31日 来源:

省生态环境厅开展决胜2020污染防治攻坚生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

8月31日下午,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为加快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有效解决攻坚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8月25日开始到9月30日,省生态环境厅启展开 决胜2020污染防治攻坚生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

据了解,此次执法专项行动主要围绕以下几方面开展:蓝天保卫执法行动。落实国家《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吉林省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开展燃煤小锅炉淘汰执法检查、大型燃煤锅炉达标改造“回头看”执法检查。深化工业污染执法监管,开展钢铁、水泥、工业炉窑、粮食烘干专项执法检查,工业无组织排放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执法检查。开展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和各种原料堆场的扬尘管控执法检查。开展油气回收装置安装、使用情况等执法检查。

碧水保卫执法行动。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吉林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紧紧围绕《吉林省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吉林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三年攻坚作战方案》、《吉林省黑臭水体治理三年攻坚作战方案》、《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联合行动方案》、《关于中央办公厅作风建设督查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和《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综合规划(2018-2035)》,持续开展水环境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开展重点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企业达标排放、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入河排污口管理、饮用水源地管理、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河道清洁整治等执法检查。

黑土地保卫执法行动。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吉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开展重点监管单位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和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情况执法检查;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危险废物非法收集、处置、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防控和工业固体废物堆放场所整治等执法检查。

青山、草原湿地保卫执法行动。重点聚焦自然保护区内采矿、采砂、工矿企业破坏生态环境的案件,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

同时,这次执法专项行动成立了省生态环境厅孙铁厅长为组长、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高青岩和督察专员顾恩大为副组长,厅机关相关处室、省监测中心和各市州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决胜2020污染防治攻坚生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五个现场工作组,组长由选派的各地支队长担任,成员由各地生态环境局选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厅生态环境执法局。

据悉,在执法方式方面,此次执法专项行动采取异地交叉执法。省厅统一调配执法力量,采取异地交叉方式,分区域开展行动。综合采取“四不两直”、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方式开展执法检查。针对突出问题,省监测中心组织提供执法监测支持。

在问题交办方面,对于发现重大生态环境环境违法行为、需要立即固定证据的,现场检查组立即交办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同时报告省厅;对于发现一般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统一汇总形成报表,定期上报省厅;对于发现涉及有关部门在污染防治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填写管理问题清单,上报省厅。

省厅将针对生态环境环境违法行为,向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印发交办函,并跟踪督办;针对管理问题向各地政府印发整改建议函,提出整改建议。

在调度通报方面,为确保执法行动工作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则上每7天调度各现场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并将根据各工作组报送情况编发简报,重点总结推广各组工作中好的措施和做法,通报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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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迟瑞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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