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下列人员申请坐落建设街,乐文路(凤凰城东区一期)不动产登记:
薛晶晶、程磊,4号楼5单元4层东侧;
刘付、姜桂英,1号楼5单元6层东侧 ;
佟旭光,3号楼4单元4层西侧;
李凤平,4号楼4单元2层东侧;
狄鹤,9号楼点式2单元5层东侧。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拟办理住户不动产登记。
与此相关权利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向通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提出异议申请的,将按无籍房管理有关政策,给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通榆县华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 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