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权利人:康秋实,位于东丰县御水丹堤二期31号楼0单元01002室,面积20.88平方米,吉(2017)东丰县不动产权第0007216号,不动产证丢失 ,声明作废。
权利人:荆霞,东丰县东丰镇苗胜村一组,宗地面积248.3平方米,东2011042102069,土地使用证丢失,声明作废。
权利人:张国明、荆霞,东丰县东丰镇苗胜村一组163栋,住宅,建筑面积44.55平方米,房产证号:063180,房产证丢失,声明作废。
权利人:张国明,东丰县东丰镇苗胜村一组162栋,住宅,建筑面积36平方米,房产证号:017458,房产证丢失,声明作废。
权利人:孔宪巨,东丰县二龙山乡长生村二组,宗地面积270平方米,东集用(90)字第1746号,土地使用证丢失,声明作废。
权利人:刘贵新,东丰县南屯基镇北福兴村四组,住宅,建筑面积73.50平方米,房产证号:020563,房产证丢失,声明作废。
权利人:张福财,东丰县二龙山乡爱民村四组,宗地面积270平方米,东集用1115号,土地使用证丢失,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