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徐文君 报道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命名第七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公告》,正式命名104个地区为第七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珲春市位列其中。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涵盖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等六大方面,反映了一个地区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成就,是目前中国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通过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珲春市的城市影响力、知名度和美誉度等都将得到显著提升,在推动产业发展、招商引资、人才引进等方面将发挥积极作用。
近年来,珲春市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先后荣获国家级卫生城市、森林城市、园林城市、绿化模范市、全国百佳深呼吸小城等多项“国字号”殊荣,入选“中国最美县域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