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四平电力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伊通七星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3235944729877遗失财务专用章(章号编码2203230001492),声明作废。
公告
依据《物权法》第146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予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一并转让”。第147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予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一并处置”。
土地使用者:王文志,坐落于2区6段6号5单元202室,房屋所有权已于2006年3月7日转让给王喜来,依据《物权法》第147条规定,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特此公告
镇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9月7日
公告
依据《物权法》第146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予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一并转让”。第147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予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一并处置”。
土地使用者:王喜森,坐落于3区6段199号,房屋所有权已于2014年1月13日转让给王秀芬,依据《物权法》第147条规定,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特此公告
镇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9月7日
遗失公告
产权人:武国阳,身份证号:220322196812114277坐落梨树县白山乡鲍家村,宗地代码:220322200201JC00040。规划用途:农村宅基地,宗地面积:270平方米。土地使用证书丢失。公告声明作废。与此相关权利人及责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应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梨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5252002)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根据《房屋登记管理办法》准予补发证书。
梨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9月7日
遗失声明
由于保管不善,伊通满族自治县永盛街道沈家村六组甄同极农户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遗失,权证代码为220323100229060006J,承包方代表为甄同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现声明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作废。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特此声明。
声明人:甄同极
2023年9月8日
遗失声明
吉林金柏氏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吉林靖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户账号:(0760202011015200016058)不慎遗失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开户核准号:J2462000431102,声明作废。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王成军,房屋坐落:辉南县朝阳镇工农街五委四组,建筑面积:27.7平方米,(回迁后房屋坐落:朝阳镇东部生态新城馨园小区7号楼2单元704室,建筑面积:107.37平方米)用途:住宅。由配偶杨淑菊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曾兆贵、刘香春,房屋坐落:辉南县朝阳镇铁路沈吉线,建筑面积:31.20平方米,铁路用地使用证号:通铁分土(籍)字第 100号(回迁后房屋坐落:辉南县朝阳镇民乐宜居 11号楼2单元406室,建筑面积:60.01平方米)用途:住宅,由配偶刘玉芝、子女曾美玲共同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遗失公告
产权人:代双喜,身份证号码:220322198704092938坐落梨树县西街四中楼5单元310室,房屋编码:0102-001006-0004-50302。产权证号:2016120035。混合结构房屋,面积75.08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书丢失。公告声明作废。与此相关权利人及责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应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梨树县房屋产权管理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根据《房屋登记管理办法》准予补发证书。特此公告
梨树县房屋产权管理中心
2023年9月8日
遗失公告
产权人:邢玉文,身份证号码:220322197110063510坐落梨树县霍家店兴旺家园三期5号楼6单元218室,不动产单元号:220322100401GB00059F00020039。权证号:吉(2019)梨树县不动产权第0002986号。混合结构房屋,面积49.62平方米.不动产证书丢失。公告声明作废。与此相关权利人及责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应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梨树县房屋产权管理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根据《房屋登记管理办法》准予补发证书。特此公告
梨树县房屋产权管理中心
2023年9月8日
不动产继承公告
申请人: 王方武 身份证号:220322195612090376 对坐落于梨树县西街物资供销公司楼1单元401室的不动产申请办理继承登记。用途:住宅 ,面积74.64平方米。 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之规定,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予公告。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梨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邮编:136500
联系电话:0434-5252018,5252002
梨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