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徐秀红 记者 徐文君报道 日前,蛟河市以“1+17+286”的模式,将47个村务公开事项、30个居务公开事项,一次性在全市村(居)铺开。至此,蛟河市村(居)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开展、规范化落实的新局面正式启动,政务公开“阳光运行”全覆盖模式正式形成。
推行“1”个标准体系。由蛟河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务服务局、市民政局联合制定全市统一村(居)务公开标准体系,梳理出符合蛟河特色、顺应民意的村务(居)公开事项参考目录,明确全市村(居)务公开工作发展方向。
统筹“17”个乡镇街运行。在村(居)务公开工作正式落地前期,蛟河市17个乡镇街通过专题培训、实地指导等方式,使各村(社区)熟悉掌握村(居)务公开主要内容、基本程序、方式方法以及公开时限,最大程度确保村(居)务公开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运行。
推动“286”个村(居)落实。各村(居)党组织,在充分征求民意后,结合村民普遍关注的热点敏感问题,在充分保障群众对村(居)务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基础上制定年度村(居)务公开目录,并在公开专栏逐条逐项公开目录事项。目前,全市256个村,30个社区的村(居)务公开目录已全部梳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