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孙举文,坐落:辉南县朝阳镇爱国街七委三组,建筑面积:55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房权证辉朝字第0016495号。由配偶葛玉兰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王希奎,坐落:辉南镇胜利街七委三十组,建筑面积:55.64平方米,用途:住宅,结构:砖混,房屋所有权证编号:辉房权证辉朝字第1002528号。王玉华继承该房屋,其他子女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遗失声明
肖义新残疾证遗失,残疾证号22022519720314201942,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吉林省鑫向日葵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323MA17RA5X1M遗失单位公章(章号编码2203231787915)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于海生不慎将坐落团结乡政府院内,证号为(2006)082201304,使用权面积1080平方米的国有土地证遗失,土地用途商业、住宅,特此声明。
声明人:于海生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