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23日
首页
第07版:文摘精选

梅河口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梅自然资告字【2021】01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经梅河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梅河口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021-011-2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2021-011-2号地块,宗地位置:人民大街与普阳路交汇处西侧地块二,总用地面积123297.0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67702.0平方米,城市公共绿化带面积44121.0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面积11474.0平方米。出让用途为居住、商业用地(居住95%、商业5%),出让年限为居住70年、商业40年,容积率1.5-2.0(地下空间建筑面积不计入强度指标),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54米,土地级别为住宅二级、商业三级,该地块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2190.0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6100.00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20.00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本次竞买采取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买人以报价单形式进行竞价,可按增价幅度整数倍多次报价。在挂牌期限截至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10月6日至2021年10月13日工作时间内,到梅河口市自然资源交易大厅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2021年10月6日至2021年10月13日工作时间内,到梅河口市自然资源交易大厅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至时间为2021年10月13日15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10月14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梅河口市自然资源交易大厅

挂牌时间为:2021年10月6日9时至2021年10月15日16时

六、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梅河口市自然资源交易大厅

联系电话:0435-4214746

联 系 人:李女士 胡女士

开户单位:梅河口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梅河口支行 梅河口市工行营业部

账 号:1604 1752 1005(中行) 0806221029001073760(工行)

梅河口市自然资源局



吉 林 日 报 社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复 制 或 建 立 镜 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火炬路15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