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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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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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县2017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由甲方单位(购买主体)通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乙方单位(承接主体)通化县势坤投资有限公司购买服务,购买服务协议包括代建服务费7886.18万元。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认,乙方自愿放弃购买服务协议总价款中代建服务费的金额7886.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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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成(黄色)吉E35135车辆《道路运输证》遗失,证号:吉交运管通字220581205400号,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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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隆晟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发票专用章遗失,印章编号:2205811274501,声明作废。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刘兆祥、周玉凤,坐落:辉南县杉松岗新民街,建筑面积:27.45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辉房权证杉城字第020001964号,由配偶周玉凤继承,其他子女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补发公告

土地使用权人:曾庆霞,坐落:辉南县朝阳镇兴工街十委三组,使用权面积:236平方米,土地用途:营业,土地证号:辉国土资出(租)字(2010)第230021080号的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予以遗失公告,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注销原证,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吴兆昌、王广凤,坐落:辉南县杉松岗新民街,建筑面积:54.80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辉房权证朝字第3000318号。由配偶王广凤继承。其他子女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不动产登记遗失补发公告

原土地使用权人:蔡洪亮(地籍档案登记名蔡洪亮)将坐落:样子哨镇建设街,使用权类型: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宗地使用权面积:200.0平方米,宗地面积453.2平方米土地证号:辉国用(99)字第030700926号的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现公告声明作废。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予以遗失公告,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注销原证,补发不动产权证书。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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