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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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版:产业亮点

遗失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张明净,坐落:辉南县朝阳镇工农街七委三组,面积:42.93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39160号。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予以遗失作废,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补发不动产权证书。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周茂金,坐落: 辉南县楼街乡长兴村井家街屯,建筑面积: 74.4平方米用途: 住宅,吉房权证辉楼字第12-8-31号。周兆江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声明

董春祯(身份证号:22051919****233694)购房收据遗失,房屋坐落:北部新城2苑B-2-1201 ,金额:壹万元整(¥10000.00),收据编号:4323860,交款日期:2018年5月28日,收款单位:梅河口市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部新城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伊通满族自治县河源镇保南村村民委员会,开户许可证丢失,核准号:J2432000058403账号0730416010000002011014开户行:伊通满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河源镇信用社,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由于保管不善,伊通满族自治县三道乡镇前瓦村五组孔宪廷农户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遗失,权证代码为220323202209050056J ,承包方代表为孔宪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现声明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作废。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孔宪廷

2021年7月22日

遗失声明

史儒杭身份证号22032320010914041X声明作废,丢失后的违法用途一切责任与本人无关。

杨志君身份证号220323195708057251声明作废,丢失后的违法用途一切责任与本人无关。

王泽栋身份证号220323200301306619声明作废,丢失后的违法用途一切责任与本人无关。

米鹏身份证号220323200105082419声明作废,丢失后的违法用途一切责任与本人无关。

王玉翠身份证号220323199306123680声明作废,丢失后的违法用途一切责任与本人无关。

王江月身份证号22032319560504006X声明作废,丢失后的违法用途一切责任与本人无关。

贾春林身份证号220323196607102476声明作废,丢失后的违法用途一切责任与本人无关。

公告

依据《物权法》第146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转让”。第147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主体一并处置。”土地使用者冯尚存,坐落于:1区7段137号3单元102室,房屋所有权已于2009年10月21日转让给赫淑贤,依据《物权法》第147条规定,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特此公告

镇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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