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南县人民检察院把加强对检察建议跟踪问效作为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的有力抓手,认真总结经验,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和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切实维护部门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针对公安部门办理危险驾驶、故意伤害等轻微刑事案件采取拘留措施的现象,该院认为公安机关存在强制措施适用不当情形,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发出“对无社会危险性、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检察建议,并被采纳。
保护国有资产,维护公共利益。对于涉案公司注册资本中含有25万法人股属国有资产,成立至今无人管理的问题,该院向财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有效地保护了国有资产和公共利益。
加强综合治理,保护未成年人。针对部分网吧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该院向公安机关发出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监督管理的检察建议,使营业场所违规准许未成年人进入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柴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