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账户转移 系统内转移
办理条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
所需要件:加盖转出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一式两份);职工本人办理的需另外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单位经办人办理的需另外提供经办人身份证;。
办理程序:转出单位经办人、职工本人持《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到单位建户机构归集专管员窗口办理,经审核无误后办理转移。
个人账户转移 系统外转移(异地转入)
办理条件:在长春市公积金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
所需要件:本人办理的持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二份,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代办的持《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二份、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个人账户转移
系统外转移(异地转出)
办理条件: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
所需要件:按照《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需咨询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件及办理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