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安市人民法院太山人民法庭在送达过程中以微信视频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谢某到法庭起诉宋某要求与其离婚,宋某目前在内蒙古打工,经常联系不上。太山法庭受理该案后,一直无法与宋某取得联系,案件承办法官决定赴阿尔山市五岔沟镇向宋某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相关手续。承办法官到达五岔沟镇,决定采用微信视频开展调解工作。通过视频核实当事人身份,双方充分发表意见,经过承办法官耐心调解,谢某与宋某自愿达成调解意见,宋某在调解笔录上签字,谢某同意在承办法官返回大安后在调解笔录签字,整个调解过程全程录像且刻录光盘存档。
该案的圆满解决,不仅大大减轻了案件当事人的诉累,也缩短了办案时间,节约了办案成本,是人民法官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体现。 (冯衍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