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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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版:脱贫攻坚

梨树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梨树县人民政府批准,梨树县自然资源局(挂牌人)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LSGP2020-01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二、竞买人的范围及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买受人必须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6月23日到梨树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科获取。

四、竞买申请和登记

申请人可于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6月23日,到梨树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科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法人(个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竞买申请时必须说明。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3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20年6月23日16时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梨树县自然资源局公开办事大厅;挂牌时间为:2020年6月17日到2020年6月26日(包含周六、周日),挂牌期间每天报价时间:上午8时30分至10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

六、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 系 人:曹旭升

联系电话:0434-5247722

开户单位:梨树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梨树建行

帐号:22001627038052033127

梨树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5月27日

梨树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梨树县人民政府批准,梨树县自然资源局(挂牌人)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LSGP2020-016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二、竞买人的范围及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买受人必须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6月23日到梨树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科获取。

四、竞买申请和登记

申请人可于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6月23日,到梨树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科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法人(个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竞买申请时必须说明。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3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20年6月23日16时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梨树县自然资源局公开办事大厅;挂牌时间为:2020年6月17日到2020年6月26日(包含周六、周日),挂牌期间每天报价时间:上午8时30分至10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

六、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 系 人:曹旭升

联系电话:0434-5247722

开户单位:梨树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梨树建行

帐号:22001627038052033127

梨树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5月27日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姜振龙,坐落:辉南镇林兴雅苑C11号楼4单元110室,建筑面积:66.98平方米,用途:住宅,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GF-2000-0171(20200416-1)号。姜德辉继承该房屋,其他子女自愿放弃。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郝迎春,坐落:朝阳镇卓越家园A3号楼2单元13层1303室,建筑面积:110.56平方米,用途:住宅,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编号为:HT-A00392。孙羽飞继承该房屋,其他子女自愿放弃。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薛振生,坐落:朝阳镇工农街八委一组,建筑面积:60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辉朝字第0004466号。郑玉兰继承该房屋,其他子女自愿放弃。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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