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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路不是游乐场
——这堂课上,孩子们学会了保护自己
何文玉
日期:2026年06月01日 来源:吉林城乡网

“法官老师,我知道!车辆分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我上学和放学都是骑自行车的,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

话音刚落,教室里响起了掌声。这是汪清县第三小学校一堂交通安全普法课上的热闹一幕。

近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组织女干警走进汪清县第三小学校,开展关于“道路和车辆、行人的交通安全、自行车行车安全、小学生在日常交通生活中应尽的义务”的宣讲,带领学生们认真分析校园周边的道路结构与车流频次,让学生们深刻地认识到在马路上追逐嬉戏存在的风险隐患。

近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组织女干警走进校园,为孩子们带来一堂接地气的交通安全课。讲课的内容很实在:道路和车辆、行人的交通安全、自行车怎么骑才安全、小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应尽哪些交通义务……

干警们没有照本宣科,而是带着孩子们一起分析学校周边的道路结构和车流情况。“你们每天上下学经过哪个路口?那里车多不多?有没有闯红灯的?”问题一抛出,孩子们纷纷举手,说得头头是道。

通过这样的互动,学生们很快明白了:在马路上追逐嬉戏,有多危险。

普法课上,最热闹的要数“你问我答”环节。刚才那位抢答的同学,还主动分享了自己骑自行车上下学的经历。干警抓住这个机会,结合辖区内学生骑车的真实违法案例,现场“以案说法”——未到法定年龄骑电动车、一辆车上挤好几个人……这些行为后果有多严重,孩子们听得直点头。

为了让大家记得更牢,干警还带来了提前准备好的交通标志图:特种车辆什么样?指示标志、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路标志分别长啥样?图文并茂,一目了然。孩子们抢着说出自己认识的那些标志,气氛热烈。

下课后,不少学生主动说:“以后过马路、坐车,一定遵守交通规则,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好孩子。”还有学生表示,要把今天学到的知识带回家,讲给爸爸妈妈听,“让更多人知道交通安全有多重要”。

一堂课下来,孩子们既学到了实用的交通安全知识,也增强了自我保护的能力。

汪清林区基层法院表示,今后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用更接地气、更有实效的普法形式,用心用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初审:张立蕴

复审:韩铁英

终审:曹梦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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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立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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